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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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5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项目监理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项目监理已由 ***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生态环境局***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生态环境局***分局。项目已具备 |
关键词: | 监理 |
兴隆县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项目监理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兴隆县下辖15个乡镇28个村。 (2)工程概况:主要有污水处理站工程、污水管网铺设工程、给水管网铺设工程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其中项目共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31座,污水收集池11座,污水管道长248701m,配套检查井10031个。 (3)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4)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兴隆县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两年(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1.3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01 14:00至2020-09-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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