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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C150419-31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高淳区东部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古柏韩村安置房二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行审投资[2015]3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31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331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古柏韩村安置房二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 |
2.2 工程地点:高淳经济开发区内 |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82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高淳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古柏韩村安置房二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面积约27574㎡,包含景观铺装、围墙、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27574 m2;造价:820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9-17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 |
a. 项目负责人***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c. 项目负责人***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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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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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不能反映出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用平台录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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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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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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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1日17时18分到 2020年9月8日17时18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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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8.5、(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项目负责人相关的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 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 1)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02月至2020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8.6、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将于招标文件中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7、【友情提醒】: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二条第五款(b)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8、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精神,园林绿化工程不要求企业资质,投标人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 8.9、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8.10、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 8.1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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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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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1号 |
地 址:高淳区碧桂园6栋1单元503室 |
邮 编:211300 |
邮 编:211300 |
联 系 人:刘总 |
联 系 人:赵济桐 |
电 话:13912918162 |
电 话:1860252569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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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五爱支行 |
账 号: |
账 号:7322210182600034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