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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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5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0042960924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加强我市出租车管理,结合现有的信息技术成果,计划建设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车载终端采购,对中心城区2221辆出租汽车更换智能车载终端、视频监控等设备,实现对出租车的实时调度监控、营运数据统计、人脸识别、动态查岗、电召服务等功能,以此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保障出租车驾乘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同时实现与市直相关部门数据互联互通。经研究决定实施潍坊市交通运输局潍坊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载信息管理系统车载终端项目,项目预算1125.6195万元。
二、招标标的具体情况
1、招标内容:潍坊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载终端采购,包括采购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含摄像机、存储卡采购、配件采购)、安装费用及后期运维费、维修费等,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完善潍坊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载信息管理系统,促进潍坊市交通运输的规范化发展。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招标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1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供货期要求:
所有设备及软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2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供货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招标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4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招标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9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
地址:***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经理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