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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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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31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小区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
2020.08.31
截止日期:
2020.09.03
地 区:
辽宁省
内 容:
******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磋商公告 ******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
关键词:
小区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磋商公告
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电子邮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LNHY.FC.121
项目名称: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
预算金额:1,955,557.31元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第01包 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施工
最高限价:1,929,449.70元
采购需求: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施工由红玛瑙小区东、西区两部分组成,其中:人行道铺设约14487m2,混凝土路铺设约3420m2,拆除原路面约12888m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包组编号:02
包组名称:第02包 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红纬1小区、2小区、太平花园小区、高德东山3路停车场东道路、城南地区道路局部维修工程监理
最高限价:26,107.61元
采购需求:阜新市太平区红玛瑙小区一期道路道板硬覆盖工程、红纬1小区、2小区、太平花园小区、高德东山3路停车场东道路、城南地区道路局部维修工程监理行使施工工程中的全部职能。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且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第01包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第02包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 (含)以上资质。
3.3第01包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对应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第02包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对应专业册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银行阜新八一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37717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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