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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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3 |
招标代理: |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FY-WZ2020080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主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 |
1 |
项 |
48 |
41.17 |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江滨西路355号欧洲城中心大楼601室。
4、报名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请尽早办理),或直接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报名确认;
5、投标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后,再携带报名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报名确认;或邮寄,运费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燃气公司3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燃气公司3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28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2.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其他事项:
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江滨西路355号欧洲城中心大楼601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联系电话***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9月7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江滨西路355号欧洲城中心大楼601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2020.8.31发稿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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