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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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4 |
地 区: | 常州市 |
内 容: | 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受**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采购。欢迎相关单位前来参加。 一、磋商采购项目: 项目一:DA气动式手部装置(进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二: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进口)(**区第二人民医院) 磋商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药品 医院 医疗 |
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受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采购。欢迎相关单位前来参加。
一、磋商采购项目:
项目一:DA气动式手部装置(进口)(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二: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进口)(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磋商采购编号:JTWS-2020-JC019
磋商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需购置项目一:DA气动式手部装置(进口)1台,项目二: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进口)1台,预算控制总价14.2万元(详见参数),超出报价即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响应单位资格预审:
预审内容: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请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复印件(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 具有所投设备生产企业或总经销商对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函);
5. 报名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电报、电话、邮件、传真形式的响应。
本项目仅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
磋商文件领取地址:***
响应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9月8日17:30点前将书面文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同时提交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五、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2:00起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2:30止,逾期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金坛区市民中心四楼受理大厅)
六、磋商仪式开始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2:30
磋商地点: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金坛区市民中心C座五楼505室)招标会场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地址:***
邮政编码:213200
网址:http://jt.changzhou.gov.cn/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庄女士、于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