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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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贵州省 |
关键词: | 监理 广场 |
项目概况
高峰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高峰镇2019年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工程、高峰镇狗场村上新堡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真星筑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二部(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315号卓越金商地带涌金阁1单元9层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 年 09月 07 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H-JL(公比)-2020-11
项目名称:高峰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高峰镇2019年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工程、高峰镇狗场村上新堡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
采购需求:1.高峰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监理;
2.高峰镇2019年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3.高峰镇狗场村上新堡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服务期限:工程施工阶段开工至保修阶段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和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的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的承诺,并加盖鲜章;
1.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为准.因疫情期间受影响的企业已向当地社保申请缓交或其他情况的,以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1.8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竞谈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 09月01日至2020年 09 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真星筑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315号卓越金商地带涌金阁1单元9层4号(业务二部);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所需资料: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鲜章;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鲜章;③.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鲜章,以上资料报名时递交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章)。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09月 07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真星筑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二部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针对同一采购环节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湖坝坎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贵州真星筑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