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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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5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公园 |
招标项目编号:泉安AH招标[2020]04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上乡横坪村畲族文化公园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为 安溪县湖上乡横坪畲族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安溪县湖上乡横坪畲族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中泰宏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凡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隆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协工(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兆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27557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为准;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557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 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 2018 〕11 号)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
(2)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2 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 8 月 31 日至2020年 9 月 4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年9月15日10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9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安溪县湖上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8.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湖上乡横坪畲族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2020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