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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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水务局 关于采购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服务的 询价公告 *. 项目概况 *.* 采 购 人:*******水务局 *.* 项目名称:****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服务 *.*实施地点:**** *.*项 |
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关于采购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编制工作服务的
询价公告
1. 项目概况
2.1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2.2 项目名称:青白江区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编制服务
2.3实施地点:青白江区
2.4项目投资:按《四川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函[2007]6号文)标准测算
2.5项目规模内容:依照《四川省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编制大纲)》要求,精心编制青白江区毗河流域、青白江流域、石板河流域、绣川河流域、高字库河流域、水磨河流域、西江河流域、清城河流域、桤木河流域、东干渠流域、东支七渠流域、羊叉河流域、长流河流域重点流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祥见附件《青白江区“一河(湖)一策”工作方案(2021~2025年)编制工作量》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营业执照、调查编制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独立法人等。
2.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2.3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报价函的递交
3.1 凡有意参加询价竞争的询价申请人请自发出询价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3日17时00分前(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501室递交报价函(格式附后),报价函应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询价申请人公章。
3.2 特殊时期报价函可以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询价人不予受理。
3.4 递交报价函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询价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编制单位的选择
询价人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汇总比较,符合第2条、第3条要求且报价为合理低价的询价申请人,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为本项目制作单位。
5.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020年8月31日(上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