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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海河联运物流园大宗物流堆场土石方采购项目一标段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31
截止日期:2020.09.14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河联运物流园大宗物流堆场土石方采购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做好****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燕尾港**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海河联运物流园大宗物流堆场土石方采购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燕尾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燕尾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燕尾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灌云海河联运物流园大宗物流堆场土石方采购项目一标段(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灌云海河联运物流园大宗物流堆场土石方采购项目
2.2 标段名称:灌云海河联运物流园大宗物流堆场土石方采购项目一标段
2.3 标段编号: LYGJYGYX2020080601                                
2.4 交货地点:灌云县燕尾港临港产业区(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5招标规模:20万吨土石方
2.6招标范围:灌云海河联运物流园大宗物流堆场土石方采购项目一标段,具体详见供货清单
2.7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60天内交货;
2.8招标控制价:130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9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即陆上抛填开山混合石料,含土量不大于10%,石料规格为1~200Kg,粒径不宜大于40cm,容重≥17KN/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到其他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货物或货物来源已落实,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6投标人至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吨及以上大型土石方的供货业绩或具有项目的业绩包含10吨及以上土石方工程的施工业绩(必须包工包料);
3.7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为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8单位负责人***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连建发【2018】95 号、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投标企业及授权委托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人承诺书” )
(2)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石材开采或土石方工程或具备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单位);
4.2 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7年-2019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 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5项目负责人***
4.6投标人至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吨及以上大型土石方的供货业绩或具有项目的业绩包含10吨及以上土石方工程的施工业绩(必须包工包料),需要提供相关业绩合同,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土石方吨数为准;施工业绩(必须包工包料)以业绩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土石方吨数、施工费用为准。
4.7投标人承诺书;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4.1、4.2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4.3~4.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5、评标入围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苏建招办[2019]2 号文件规定。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含20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5.2评标办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扣 0.6 分,每高 1%的,扣 0.9 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二进行评标,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其中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 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C=A×K,本项目K 取值为:98%。
另:如在方法一、方法三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说明:
1.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6.2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9月14日15时0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或者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但不得采用相互提交现金、支票、汇票等相互抵冲的方式,否则中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
(2)货到指定地点,经采购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等过磅验收且供货量达到合同约定的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20%;经采购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等过磅验收且全部供货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3)验收合格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验收合格结束满二年内付清余款(无息)。
9、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燕尾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燕尾港镇黄海路18号       地址:***
联系人:邵主任                        联系人***
电 话:15996129269                   电 话:***
1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13、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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