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钬激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证件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3)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4)本项目仅采购国产设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钬激光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0-179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9-0337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钬激光采购项目1台(具体详见技术需求)。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476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3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信用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31 17:00:00至2020-09-0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还需上传资料(5)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在上述时间段内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3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11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2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2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各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并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www. zfcg. 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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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908 |
邮编: |
20094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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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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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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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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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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