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构成: |
材料设备所报价格包含货物生产出厂到指定运输地点的运输费、材料费、检验检测费、包装费、装卸费、现场技术服务费、保险费、缺陷修补、增值税等全部费用。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 2.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公认的工艺、技术和市场占有率领先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物资设备的生产商或获得该物资设备生产商出具项目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同等条件具有优先入围资格。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6.供应商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我公司三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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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服务要求: |
1.验收标准依照材料设备厂商标准且不低于采购文件内技术要求执行,并确保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2.供应商应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实际供货日期以现场通知为准; 3.收到采购方需用计划后,供应商应在计划截止日期前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误交货一天,供应商向总包支付当期货款的5%/天违约金; 4.负责提供符合本批货物规格数量并经供方盖章的送货清单、材质证明书(一式八份); 5.供应商在货物运输前,应在发车前将运输车牌号、司机姓名、联系方式*** 6.采购方承诺为供应商在交货地点卸车提供便利协助,如需人力或其他机械设备卸车,则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7.供应商自身员工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需接受总包安全教育且无条件底接受其管理,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内各项规章制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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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本询价采购文件提供的附表进行报价,投标方根据本单位的实力并综合市场情况及售后服务进行报价。报价为落地价;投标报价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和合同条件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4.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5.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
评审方法及 评定标准: |
1.实行公开开标,两轮评标; 2.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商务报价和其综合实力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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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1、供应商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相关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供应商不被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