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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园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大同路绿化)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3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31
截止日期:2020.09.23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康园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路绿化)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丹灶镇 *.*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康园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康园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大同路绿化)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康园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大同路绿化),包括园建部分、水电部分、绿化部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须在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并通过验收。(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内容、规模:康园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大同路绿化)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备案预算总价金额为:¥ 5708773.62 元,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5423334.94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含园林或绿化工程或苗木种植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

备注:若工商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请投标单位提供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园林绿化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4.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4.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注:(1)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上的金额为准;

(2)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规定的关键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总承包分包的园林绿化业绩不予认定。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8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0年9月23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5413602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黎小姐

电        话:0757-82258808

传        真:0757-82132609

电 子 邮  件:jianyudaili@163.com

                                           2020  年  8  月  31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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