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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BNJ200068-06FG)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31
截止日期:2020.09.21
招标业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编号: BNJ******-**FG *.招标条件 **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建筑装修垃圾**化利用中心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BNJ200068-06FG
1. 招标条件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9]3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51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设计
        2.2 工程地点:城东污水处理厂东南侧,宁沪高铁、运粮河、双麒路围合区域。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建设内容为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建筑垃圾筛分、破碎、分选(风选/磁选等)、分拣工艺进行优化组合,最终将装修垃圾分成轻物质(木材、塑料、橡胶等物料)、渣土(主要为砂石、渣土、石膏粉末、玻璃渣)、金属(主要为铁和有色金属)、再生骨料四大类主要产物。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9.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163.69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工程装修垃圾(各类建筑物进行装潢、修缮及装饰过程中所产生的余料、尾渣及其他废弃物,包括木材、塑料、金属、纺织物、玻璃、石膏、瓷砖、水泥等)处理系统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满足招标人需求及工程需要的现场服务等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9-21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处置项目设计业绩。(时间、金额、项目规模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若合同中未注明工程建安费,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行政审批单位出具的签章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分值构成:
6.1.1商务部分50分。(①投标报价:10分;②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0分;③业绩:16分;④其他因素:4分)
6.1.2技术部分50分。(①设计构思:30分;②项目解读:20分)
6.2投标报价:10分
6.2.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2.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3设计费最高限价为贰拾陆万肆仟叁佰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3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0分
6.3.1项目负责人***
6.3.2电气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
6.3.3建筑专业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
6.3.4结构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
6.3.5造价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
6.4业绩:16分
6.4.1企业业绩(10分):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处置项目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合同,时间、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合同未体现处理性质或规模的,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满分10分)
6.4.2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处置项目设计业绩的,得6分。(须提供合同,时间、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合同未体现处理性质或规模的,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
6.5企业信用(满分4分)
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环境卫生类设计工程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得1分,此项最多计取4个项目获奖业绩,最多得4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发文时间为准(若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发文时间为准);类型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发文),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满分4分)
6.6技术部分(暗标):50分。
6.6.1设计构思:30分
6.6.1.1总体设计思路:对建筑垃圾处置系统的特性、功能理解深刻,总体方案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工艺流程及总图布置科学、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6.1.2设计特点:针对建筑垃圾处置系统施工技术、用地面积布置规划方案设计特点的说明。(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6.1.3施工图设计思路、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标准符合要求,思路清晰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专业衔接紧密,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6.6.1.4重点目标及措施: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是否考虑全面、措施是否有利。(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6.6.1.5绿色设计: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6.1.6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根据项目情况,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6.2项目解读:(20分)
6.6.2.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6.2.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6.2.3施工管理方案及重点难点分析: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6.2.4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6.2.5技术经济分析: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设计说明书要求(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6.2.6合理化建议及后续服务: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备注: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企业及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的提供形式,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4条要求提供。投标人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信息资料,可选择相应的扫描件链接编入投标文件中或将相关资料扫描上传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仍一致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3、本标段技术部分评分点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以高分计取。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8月31日14时21分到 2020年9月7日14时2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④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8.4、项目负责人***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8.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同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8.8、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等文件的规定。
8.9、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资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11、本项目未中标人无设计方案补偿费。
8.1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合作村100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无
        联  系  人:陈宁 联  系  人:周芸
        电       话:66609065 电       话:68687512
        传       真:无 传       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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