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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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3 |
招标业主: | 莱州市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 | 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血液透析机耗材及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及透析用水处理等设备租赁及耗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地址:***文化东街***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区)** |
关键词: | 医院 租赁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莱州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耗材及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及透析用水处理等设备租赁及耗材供应项目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①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是投标产品的经销商的,若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