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组织部SCZC373301_20200012椅类,台桌类,柜类,沙发类,架类网上竞价项目(第1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CZC竞-20200829-3号]2020-8-29
一、采购单位: |
四川省委组织部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委组织部SCZC373301_20200012椅类,台桌类,柜类,沙发类,架类网上竞价项目(第1次) |
三、项目编号: |
SCZC竞-20200829-3号 |
四、发布时间: |
2020-8-29 |
五、竞价开始时间: |
2020-8-29 19:41:59 |
六、竞价结束时间: |
2020-8-30 19:41:59 |
采购需求:
商品分类: |
家具用具 |
采购数量: |
椅类 -1(批) 台桌类 -1(批) 柜类 -1(批) 沙发类 -1(批) 架类 -1(批) |
计量单位: |
椅类:批 台桌类:批 柜类:批 沙发类:批 架类:批 |
项目预算(元): |
339000 |
是否允许提供进口产品: |
否 |
需求描述: |
椅类 |
类别 |
办公椅 |
材质 |
木骨架 |
材质要求 |
1、饰面:头层牛皮饰面,经防潮、防污等工艺处理,皮面柔软、透气、光泽。2、填充物:采用优质高密度定型阻燃海绵,软硬适中,回弹性好,不变形。3、框架:采用优质实木框架,含水率低于9%,结构牢固,经防虫、防腐、不易变形。4、扶手:实木扶手包头层牛皮垫。5、脚架:全实木脚架四脚椅。6、油漆:采用环保净味水性漆,硬度达到3H级以上,符合国家环保要求。7、中选后3日内交货提供样品1把。 |
规格尺寸 |
W680*D800*H1006(SH500)=39把 |
主色调 |
木质部分:胡桃木色,坐、背:黑色牛皮 |
设计风格 |
同图片样式一致 |
商品承重(kg) |
300KG |
五金配件 |
海蒂斯五金配件 |
质保时间 |
原厂标配 |
售后服务内容 |
原厂标配 |
工艺要求 |
注意事项:各竞价供应商,请仔细阅读材质要求,严格按照所需家具的图片款、用材、数量、规格、材质要求进行报价,不接受更改款式及材质,一经报价成功即表示同意竟价所有要求。中选供应商制作样品时可联系使用方索取产品图纸,所有家具均预留用于验收的窗口,同时基材及五金配件均需提供小样,并做封样处理,家具验收需持小样及成品样品对比验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由此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 |
其他要求 |
承担。家具安装完成后,采购人有权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室内及家具检测,空气不合格,合同作废,全部批次无理由退货,并报财政厅处理。供应商违约和延期交货视为提供虚假响应按履约记分管理规则第一条规定上报财政厅处理。 |
台桌类 |
类别 |
办公桌 |
材质 |
木制 |
材质要求 |
1、基材:选用优质环保E1级多层实木板,板材均经防虫、防潮、防腐等化学处理,甲醛释放量≤0.124mg/m3,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国家标准。(条桌采用铝合金脚架,带静音PU轮)2、木皮:选用优质0.8mm厚高档木皮饰面;3、油漆:选用优质净味水性漆,达到GB24410-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4、中选后3日内交货提供办公桌样品1张。 |
规格尺寸 |
办公桌:1500*700*750=39张,班台:1800*900*760(副台:1600*500*640)=6张,条桌:1380*465*760=8张,长茶几:1200*600*450=11张,方茶几:600*400*450=7张 |
主色调 |
胡桃木色 |
设计风格 |
同图片样式一致 |
商品承重(kg) |
300-500KG |
五金配件 |
海蒂斯五金配件 |
质保时间 |
原厂标配 |
售后服务内容 |
原厂标配 |
工艺要求 |
注意事项:各竞价供应商,请仔细阅读材质要求,严格按照所需家具的图片款、用材、数量、规格、材质要求进行报价,不接受更改款式及材质,一经报价成功即表示同意竟价所有要求。中选供应商制作样品时可联系使用方索取产品图纸,所有家具均预留用于验收的窗口,同时基材及五金配件均需提供小样,并做封样处理,家具验收需持小样及成品样品对比验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由此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 |
其他要求 |
承担。家具安装完成后,采购人有权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室内及家具检测,空气不合格,合同作废,全部批次无理由退货,并报财政厅处理。供应商违约和延期交货视为提供虚假响应按履约记分管理规则第一条规定上报财政厅处理。 |
柜类 |
类别 |
文件柜 |
材质 |
其他 |
材质要求 |
1、基材:采用1.2mm厚,优质冷轧钢板,经酸洗、除锈、折弯、焊接、冲压、打磨等工序处理,具有优越的防腐性,极强的抗冲击性。(保密柜采用1.2mm厚钢材配电子密码锁)2、钢件部分表面:采用优质环氧树脂粉末进行静电喷涂处理,经多次除油-酸洗—中和-表调-上膜-结晶-静电喷涂。200℃高温烘烤,表面平整光洁、喷塑均匀,绝不出现漆面剥落现像。3、木质柜材质同办公桌。4、中选后3日内交货。 |
规格尺寸 |
分体保密柜1850*900*430=16个,分体双节柜1800*860*400=20个,双门柜1800*860*400=8组,二抽对玻柜1800*860*400=2组,上玻下铁开门柜1800*860*400=4组,专用档案柜1000*400*1900=20组,订制档案柜1900*600*2190=6组,订制档案柜2850*400*2500=6组,书柜1500*300*1890=1组 |
主色调 |
木质柜:胡桃木色,钢制柜:亚光白 |
设计风格 |
同图片样式一致 |
商品承重(kg) |
200-300KG |
五金配件 |
海蒂斯五金配件 |
质保时间 |
原厂标配 |
售后服务内容 |
原厂标配 |
工艺要求 |
注意事项:各竞价供应商,请仔细阅读材质要求,严格按照所需家具的图片款、用材、数量、规格、材质要求进行报价,不接受更改款式及材质,一经报价成功即表示同意竟价所有要求。中选供应商制作样品时可联系使用方索取产品图纸,所有家具均预留用于验收的窗口,同时基材及五金配件均需提供小样,并做封样处理,家具验收需持小样及成品样品对比验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由此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 |
其他要求 |
承担。家具安装完成后,采购人有权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室内及家具检测,空气不合格,合同作废,全部批次无理由退货,并报财政厅处理。供应商违约和延期交货视为提供虚假响应按履约记分管理规则第一条规定上报财政厅处理。 |
沙发类 |
类别 |
三人沙发 |
材质 |
皮质 |
材质要求 |
1、饰面:采用优质牛皮饰面,皮面平整、柔软、舒适、透气性好,防污、防蛀、无退色,无瑕疵,无蚀味、无甲醛及二甲苯等异味。2、填充物:采用优质高密度海绵,回弹性能好,耐用度高,软硬适度,并具有阻燃功能。3、优质实木框架,经防虫、防腐处理,主框架四面刨光,榫结构,含水率低于9%,结构牢固,不易变形,高强度锰钢蛇形弹簧和尼龙绷带打底,内部尼龙布衬垫,经久耐用。?4、中选后3日内提供沙发样品一套。 |
规格尺寸 |
三人位(2260*860*800),26张 |
主色调 |
木质部分:胡桃木色,皮质部分:黑色 |
设计风格 |
同图片样式一致 |
商品承重(kg) |
500KG |
五金配件 |
海蒂斯五金配件 |
质保时间 |
原厂标配 |
售后服务内容 |
原厂标配 |
质量工艺要求 |
注意事项:各竞价供应商,请仔细阅读材质要求,严格按照所需家具的图片款、用材、数量、规格、材质要求进行报价,不接受更改款式及材质,一经报价成功即表示同意竟价所有要求。中选供应商制作样品时可联系使用方索取产品图纸,所有家具均预留用于验收的窗口,同时基材及五金配件均需提供小样,并做封样处理,家具验收需持小样及成品样品对比验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由此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 |
其他要求 |
承担。家具安装完成后,采购人有权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室内及家具检测,空气不合格,合同作废,全部批次无理由退货,并报财政厅处理。供应商违约和延期交货视为提供虚假响应按履约记分管理规则第一条规定上报财政厅处理。 |
架类 |
类别 |
衣帽鞋架 |
材质 |
木质 |
材质要求 |
1、基材:选用优质橡木实木,板材均经防虫、防潮、防腐等化学处理,强度高不变形,甲醛释放量≤0.124mg/m3,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国家标准。2、油漆:选用优质净味水性漆,达到GB24410-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3、中选后3日内交货。 |
规格尺寸 |
1000*600*1936 |
主色调 |
胡桃木色 |
设计风格 |
同图片样式一致 |
商品承重(kg) |
50KG |
五金配件 |
海蒂斯五金配件 |
质保时间 |
原厂标配 |
售后服务内容 |
原厂标配 |
工艺要求 |
注意事项:各竞价供应商,请仔细阅读材质要求,严格按照所需家具的图片款、用材、数量、规格、材质要求进行报价,不接受更改款式及材质,一经报价成功即表示同意竟价所有要求。中选供应商制作样品时可联系使用方索取产品图纸,所有家具均预留用于验收的窗口,同时基材及五金配件均需提供小样,并做封样处理,家具验收需持小样及成品样品对比验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由此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 |
其他要求 |
承担。家具安装完成后,采购人有权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室内及家具检测,空气不合格,合同作废,全部批次无理由退货,并报财政厅处理。供应商违约和延期交货视为提供虚假响应按履约记分管理规则第一条规定上报财政厅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