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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春晓小区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8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六安市招标 安装工程招标 电梯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8
截止日期:2020.10.09
地 区:六安市
内 容: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 二、项目名称:左岸春晓小区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左岸春晓小区项目现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o服务类 &
关键词: 安装工程 电梯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3001001747001

二、项目名称:左岸春晓小区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左岸春晓小区项目现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六、项目类型: ¨  工程类    o  服务类   þ o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左岸春晓小区电梯21台,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投资总金额:551.7万元。

九、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投标货物并进行安装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

3、制造商投标须具备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投标须具备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

4、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含舒城县外限制投标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披露有效期限内),均可以参加投标。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左岸春晓小区电梯21台,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

十二、标段数: 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hjzx.org.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3日09时00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23日09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办法

十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人员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

②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③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④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人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承包人在发包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10月9日17时前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发包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若中标人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供履约担保函,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履约担保函办理完成后可与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置换。中标人不得以银行办理时限等理由既不按时提供履约担保函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也不再提供履约担保函相关延期说明。中标人须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中标后履约保证形式的执行,如因履约保证无法缴纳或提供,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同时按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修订处属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舒重[2020]4号)文等相关规定执行。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www.ggjfwpt.luan.gov.cn)下载。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0年9月3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0年9月23日09时00分。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www.ggjfwpt.luan.gov.cn))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8、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9、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12、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1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14、招标人:舒城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薛工:0564-8620198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任工:1555511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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