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 2020年9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hs_huazhao@163.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