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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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莱河镇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ZTJH-****-SX** **莱河镇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单位为**莱河镇人民政府,现对该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人名称:**莱河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 |
单县莱河镇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ZTJH-2020-SX54
单县莱河镇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单位为单县莱河镇人民政府,现对该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人名称:单县莱河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天建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单县莱河镇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
四、资金来源:专项扶贫资金。
五、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单县莱河镇区域内。
2、招标范围:建设122眼机井。(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竞标者,请于2020年8月29 日—2020年 9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持以下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到山东中天建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相关证明;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资料报名者,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并被追责,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单县莱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山东中天建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