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安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汇镇光辉生态市民健身步道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齐全完善;(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汇镇光辉生态市民健身步道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7-255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z8527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光辉村建设市民健身步道,步道总长度920米,宽度约2米。(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按磋商文件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5649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5649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10、最高限价:15649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3)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28 16:00:00至2020-09-0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需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一套(加盖公章)至现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明社区万明花园光钱路500弄338号)。我们将在上述时段内进行审核,如非在上述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按上述规定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时间段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08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08 15: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明社区万明花园光钱路500弄338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明社区万明花园光钱路500弄338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谈判会。(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注:①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②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方式进行采购。③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奉贤区金汇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安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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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01499 |
邮编: |
201499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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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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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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