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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钢钒红外分析仪二次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8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8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正文为图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 采购类别: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 委托人:许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预测价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名称:西钢钒红外分析仪二次公开招标 委托单位:攀钢
 
招标公告正文

正文为图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2008280187
采购类别: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2020-08-28
委托人:许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预测价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名称:西钢钒红外分析仪二次公开招标
委托单位: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报价类型:不含税报价 13%
供应分类:仪器仪表
是否组合标:组合标
报价响应率:100%
项目经理:罗强
时间设置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08-28 18: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9-03 09:00
开标时间:2020-09-03 09: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09-03 09:00
提问澄清截止时间:2020-09-03 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偏离项
偏离项 是否允许偏离 内容
付款条件
 否
交货期
 否
技术指标
 否
其他
 否

需求清单
扩展项: 制造商
组合标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1
GZ202008001305
840617164009
红外分析仪(O2,CO分析仪)
规格:O2,CO分析仪,AEJ5406AH/型号:A
1
1
西昌
西昌
必须满足技术协议,需提供通过CNS认证法定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标、行标执行,若没有国标、行标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标执行,必须满足《红外分析仪技术协议》要求。2、如果投标报价为替代品牌、规格型号的,请报价时在规定栏目按替代后品牌、规格型号填报。必须保证报价规格型号与招标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中标方必须确保招标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况下,中标标的物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及尺寸,满足现场安装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品牌,中标方确保所交实物与投标型号、制造厂一致,即合同签订规格型号、制造厂与实物供货规格型号、制造厂一致。4、如本次招标中标方为首次向招标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供应商,为保证合同履行,中标(成交)后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后供货;成交方提供产品若经使用不合格,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为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则由成交方负责。5、中标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高耗能机电产品。 二、供货要求:1、以本次招标标的物清单要求为准。2、中标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环相关法规及攀钢安环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环事故发生,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相应损失。3、对投标方非自产产品,如招标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

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编码
资质名称
资质描述
资质备注
1
QF000110
营业执照
常用资质
2
QF000152
业绩资料
常用资质
3
QF000155
其它资质/质量证明
常用资质
上传盖章确认的技术附件
注册资金:
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认定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三年在国内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必须满足注册资金、业绩、技术的要求,同意采购人的结算及支付方式。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退出招标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禁止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8)不同投标单位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交叉任职者,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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