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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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 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 我司计划以随机抽签的方式选取***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一般要求: 收到邀请函后,请于****年*月*日上午**:**前复函至我司。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定为****年*月*日上 |
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
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
我司计划以随机抽签的方式选取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一般要求:
收到邀请函后,请于2020年9月4日上午10:00前复函至我司。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定为2020年9月7日上午10: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密封后由报价文件签字本人直接送达。
询价单位: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528403
联系人***
三、项目法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
五、建设地点:中山市
六、项目简介:
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公路工程起于沙溪镇充美村,起点位于中山市南外环路与国道G105交叉点以西侧215m,与南外环路顺接,终点位于天宝围,与古神公路平交。本次采购服务范围为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
七、报价范围:
1、用地规模调整;
2、用地报批。
以上服务均按合同具体要求完成。
八、合同名称: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
九、合同形式:总价合同。根据《关于规范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比例问题的通知》(中财建【2020】3号),本次服务范围中的用地规模调整、用地报批属于咨询服务,以上所述的每项服务费用均将在服务成果审定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下浮按20%考虑。
十、报价上限:375850.00(未下浮)。
十一、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日后十五天。
十二、报价保证金额:无。
十三、标前会议:无;标前会议地点:无;
十四、报价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报价函;
2、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项工作费用报价组成;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6、类似项目业绩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十五、报价文件份数及密封: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加盖密封条及密封章;信封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截止时间。
十六、报价文件递交单位: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10:30。
十七、开标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10:30。
十八、评标原则及方法:
参与投标且报价文件符合要求的(具体要求请参照本邀请函第十四点)的单位,若多于4家,将按“去除最高及最低报价,在剩下的投标单位中进行随机抽签”的方法进行选取,中选单位作为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单位,中标价即中标单位报价为合同价。
参与投标且报价文件符合要求的(具体要求请参照本邀请函第十四点)的单位,若为等于或少于4家,将按“随机抽签”的方法进行选取,中选单位作为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单位,中标价即中标单位报价为合同价;若只有1家参与投标,则视为流标。
十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报价文件未按第十三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二十、开标时,报价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报价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正、副本份数不满足询价函规定;
2、报价文件递交人不是签字本人;
3、报价文件未按第十三条规定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1. 中山市横四线西段工程辅道用地报批咨询服务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