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鄄城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菏行审社〔2020〕42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鄄城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通过引黄灌区节水工程建设,改变鄄城县骨干工程配套差,农田节水灌溉设施不足,水量计量设施缺少的局面,把引黄灌区打造成“旱能浇、涝能排”、按方计量收费的现代化节水灌区。。
本次设计拟在设计灌溉面积上,建设农业节水工程,量测水设施全面安装,做到计量供水,进而做到用水户用水的准确计量。 本次设计招标包括勘察设计、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以及设计调整、变更、补充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设计标: 施工图设计
标段内容:
勘察设计、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以及设计调整、变更、补充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4.技术负责人***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资金和整合项目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5.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疫情期间,投标人应当满足工程当地防疫防控要求及具体防疫防控措施。 6.3报名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招标时须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6.4设计标采用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山东省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08-31 09:00:00~2020-09-04 17:03:00(北京时间)。
8.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8.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鄄城县人民街与舜王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8.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5 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参与,详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相关通知(http://www.hzsggzyjy.gov.cn/NewsPage.aspx?type=28 10&encode=utf-8)。投标人在使用比比网(菏泽)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 联系比比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鄄城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妙主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0-7359647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地址:鄄城县陈王路与淮河街东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