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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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2 |
地 区: | 德兴市 |
内 容: | ***房屋建筑和*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公选公告 *、公选条件 *、本公选项目***一中至福利院道路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发包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公选发包条件,现进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开公选发包。 *、项目概况与公选范围 *.*建设或服 |
德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公选公告
1、公选条件
2、本公选项目德兴市一中至福利院道路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发包人)为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公选发包条件,现进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开公选发包。
2、项目概况与公选范围
2.1建设或服务地点:德兴市
2.2本项目投资:12万元
2.3公选要约价:8万元
2.4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报名单位资格要求及报名
3.1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公选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2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4报名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5 报名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公选报名及公选活动,报名及公选活动为同一人。
3.6 报名及公选时间:2020年9月2日(报名段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止;公选时间段 15 时 00 分后开始)在德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04 室报名。
报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应为报名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公选日当前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不含当月及文字说明);营业执照证书;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不退还)。
3.7报名单位自公选报名之日起(含公选报名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提供承诺函或网站截图)
3.8报名单位自公选报名之日起(含公选报名之日)前无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及公选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或网站截图)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选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4、公选办法
4.1报名序号对应摇号公选号,当报名单位超过15家时,项目业主随机摇号抽取15家备选承包商,并宣布备选承包商名单,其他报名单位退场;当报名单位在15家(含15家)以下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承包商,宣布备选承包商名单;当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则由项目业主自行邀请补足至3家及以上,作为备选承包商;
4.2确定候选承包商。由项目业主在备选承包商中,随机摇号依次抽取前三名为项目候选承包商排序人(第一个抽取的为第一排序人,依此类推)。再由项目业主会对候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签订履约承诺书。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查验介绍信、法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等资料原件,以及确认项目拟派负责人***
4.3确定中选承包商排序人。对上述3家经查验合格并签订了履约承诺书的候选承包商,按随机抽取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即为项目中选承包商排序人,推荐第一排序人为中选承包商,排序结果由招标人和中选承包商当场签字确认。
4.4中选承包商中选后,到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如未办理,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5、相关责任
对参与小型工程项目公选活动中,对无法提供相关原件或涉嫌造假等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不签订履约承诺书的候选承包商,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一次,6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市公选活动承揽小型工程项目;对参与小型工程公选活动,被选定为中选承包商,但不按所签承诺内容签订承包合同,或违规挂靠、违规转包、违规分包的,由行政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12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市公选活动承揽小型工程项目。对采取虚假报名、阻扰其他单位报名等违法扰乱公选活动秩序的,将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给予打击;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线索,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选公告在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德兴市小型工程项目发包公选公告”专栏进行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监督单位:德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德兴市德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包单位:德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德兴市一中至福利院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承诺书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单位):
根据招标人发出德兴市一中至福利院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公选公告文件,我单位对公选公告要求响应的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守和履行承诺:
1、我单位对公选公告及要约价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已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并承诺全面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价及要约价的组成内容,承担因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计价风险,保质、保量、全面履行要约价的全部工作内容;
2、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选确认书后,我方将按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3、接到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4、公选公告中约定的条款我单位全部接受,不违法转包、分包、挂靠,诚信履约,并享受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投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