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8 |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教育局 项目名称 ******教育局租赁******金环幼儿园场地、设备、装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 |
关键词: | 幼儿园 租赁 教育 |
采购人 | 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租赁海口市琼山区金环幼儿园场地、设备、装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服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191.2527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海口市提升“学前教育两个比例”工作方案 》等文件精神。海口市琼山区金环幼儿园所处地理位置优越,幼儿园场地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均满足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条件,且海口市琼山区金环幼儿园有意向转型。为全面完成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020年达到80%,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的目标(简称“学前教育两个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 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的规定,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市琼山区金环幼儿园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金环幼儿园,地址:*** |
*** | 2020-08-28 至 2020-09-04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学对面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戥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万达路万达骏豪仕家3栋2单元3203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