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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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各投标单位:***阳澄湖大闸蟹产业园区(一期)建设工程一标段(**村东片绿化)二次公告,补充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细则 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初步评审须知---- *.在进入初步评审开始时,对招标人在 |
各投标单位:昆山市阳澄湖大闸蟹产业园区(一期)建设工程一标段(武城村东片绿化)二次公告,补充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细则
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初步评审须知---- 1.在进入初步评审开始时,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阶段发现疑似被否决投标的情形、交易平台智能辨识功能已经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疑似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该投标人的对应初步评审因素中作出不符合标准结论,其余初步评审因素不再进行继续评审,并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中说明;未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是否符合标准。 2.进入任一个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界面后,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提出初步评审各因素是否符合评审标准的意见,对各评审因素统计汇总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所有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均>50%时,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初步评审合格的结论,有一项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50%的,否决该投标文件并在详细评审阶段显示不予以评分的标识。 3.在评标结束前发现已经作出的评审意见、结论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后重新提交评审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最终评审意见生成《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 4.两阶段开标、评标项目,各初步评审因素在各对应阶段评审(部分评审因素对应投标内容只能在第二阶段查看的,第一阶段可以按照符合标准处理,以便于电子评标程序正常运行,在第二阶段进一步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最终评审意见生成《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 5.初步评审各项评审标准所指的“投标人须知”××条款均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条款编号均覆盖本层级以下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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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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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综合评分分值高低排序 |
开标、评标步骤 |
技术标为暗标的一次性开标的评标方法说明:本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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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投标函签字盖章 |
按照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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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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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函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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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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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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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份数和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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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原件 |
资格要求的部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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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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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暗标的要求 |
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3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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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增项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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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增项2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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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增项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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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增项4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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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增项5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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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增项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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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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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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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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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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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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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技术负责人*** |
*** |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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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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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用等级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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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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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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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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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合体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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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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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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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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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增项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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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增项2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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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增项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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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增项4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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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增项5 |
无 |
||
23.增项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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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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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标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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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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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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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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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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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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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加开标人员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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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标人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5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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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允许的偏离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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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
报价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4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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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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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要求澄清确认 |
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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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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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遵纪守法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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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增项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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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增项2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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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增项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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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增项4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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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增项5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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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增项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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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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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W=A+B+D(A、B、C、D对应内容重新划分如下,其中C部分为合格制,不计入总分) A: (1)投标报价: 66 分 (2)商务: 3 分 (3)单位业绩: 10 分 B: (4)项目管理机构: 5 分 C:(合格制,不计入总分) (5)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D: (6)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项目经理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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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R方法1: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a+有效评审价平均价*(1-a) 其中a=(0.4,0.5,0.6,0.7)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抽取,有效评审价按本章1.2.1款约定的规则评审。 □方法2: S=T×α×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 ,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式中: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N—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其他方法: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拟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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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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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修正后的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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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 |
投标人最终得分W=A+B+D中,A:由经济造价评委评分的报价、商务、单位业绩内容,D:答辩由全体技术标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B、C部分根据评标委员会决定的是否分组评审进行计算。两种方式如下: 方法一(分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B、C评分项目分成若干项目组N1,N2…之后,对评委按项目组分工评审,各项目组最终评分按组内评委所赋分值(总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最终B+C得分为所有项目组的最终评分之和。 R方法二(不分组评审):由全体技术标评委分别对B、C全部内容赋分并计算出各自B、C总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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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 |
见“投标人须知”第7.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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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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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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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陈述 |
评标过程中是否要求投标人答辩陈述(参加人员符合评分项目的规定) R否。 £是,要求如下: 1.携带证件(原件)和装备:答辩陈述人员携带身份证、 参加答辩陈述; 2.到达时间: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上明确的到达等候时间(不见面开标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规定),此为答辩陈述最早开始时间,具体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进度确定; 3.等候地点:招标人在开标会上明确(不见面开标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规定); 4.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答辩陈述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答辩陈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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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启动的告知途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 |
1.启动的告知途径:电话通知 2.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 电子形式,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同时进行电话通知。 1. 投标人作出答复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按照澄清通知载明的要求执行(不见面开标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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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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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未否决全部投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中仍有投标人同时具备投标总价比较合理、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可行、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满足需要,可以继续评标。此过程由评标委员会专题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 |
评分细则
一、报价评审:66分
偏差率(绝对值)情形:
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之后,计算最高评审价基于最低评审价的相差率,当相差率超过10%时,评审价与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当偏差率在5%~10%时,每相差一个百分点扣1.5分,当偏差率小于5%时,每一个百分点扣2分
①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②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经澄清、修正后,其最终报价得分的认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
二、商务: 3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重合同守信用 |
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得2.0分。 |
2 |
2 |
信用等级 |
提供获得过3A资信等级证书1.0分;。 |
1 |
3 |
单位业绩: 10 分
投标人近三年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45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四、项目管理机构: 5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经理资历和业绩
|
担任本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且提供近一年连续在本公司所缴社保记录。 |
*** |
五、施工组织设计:16分(此部分为合格制评审,得分不计入总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措施、技术标格式 |
工场布置合理得1.0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得1.0分;创建文明工地有措施得1.0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 |
3 |
2 |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
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1.0分;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1.0分;环境保证措施合理得1.0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 |
3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科学合理、详细具体得2分;比较合理完整得1.9—1.2分;基本合理得1.1—0.5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 |
2 |
4 |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
方案科学合理、详细具体得4分;比较合理得3.9—2.4分;基本合理得2.3—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 |
4 |
5 |
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 |
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2分;比较合理得1.9—1.6分;基本合理得1.5—1.2分;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 |
2 |
6 |
机具设备及劳动力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2分,比较合理得1.9—1.6分;基本合理得1.5—1.2分;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 |
2 |
六、项目经理答辩: / 分
[注]上述列举的评分因素仅是参考格式,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