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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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1 |
招标代理: |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丁集镇黄瓜产业园新型越冬日光温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丁集镇黄瓜产业园新型越冬日光温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 项 |
受淮安市淮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丁集镇黄瓜产业园新型越冬日光温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丁集镇黄瓜产业园新型越冬日光温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HAZC-2020080349-001-HY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210万元。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200亩,计划建设66栋(其中90米*12米42栋,建筑面积45360平方米;80米*12米22栋,建筑面积21120平方米;120米*12米2栋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新型越冬日光温室,项目总建设面积6936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和用电等设施。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中须包含蔬菜育苗或初级农产品种植、销售经营内容,或者具有以上类似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如不具备上述第2条资质的,可与具备上述第2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但联合体主体必须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运营单位牵头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织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5.2条。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4日
2.招标文件下载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网址: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15 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是指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21日15 时00分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3.开标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开标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10.50万元。
2.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运行后转为营运保证金,在营运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九、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丁硕 电话:***
联系地址***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曹阳 电话:***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张乃林 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223001
十、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