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2020年房屋维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5032020000667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2020年房屋维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587290 |
最高限价 |
58729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完工,本项目工期短,项目施工地点较多,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加盖公章(鲜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提供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鲜章)】; 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截至资格预审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鲜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鲜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鲜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加盖公章(鲜章)】; 8、不属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加盖公章(鲜章)】; 9、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加盖公章(鲜章)】; 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鲜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安全考核B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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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0年08月31日到2020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 |
方式: |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1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0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0层1001号。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9月07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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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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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巫正均;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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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四川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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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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