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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东丽支队及银河大道消防站上下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8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8
截止日期:2020.09.10
招标业主: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附件*消防**支队及银河大道消防站上下水改造项目.PDF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支队及银河大道消防站上下水改造.doc 项目概况 **************支队及银河大道消防站上下水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雪莲路**号)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招标公告正文
附件1 消防东丽支队及银河大道消防站上下水改造项目.PDF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东丽支队及银河大道消防站上下水改造.doc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东丽支队及银河大道消防站上下水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天津市东丽区雪莲路16号)B7-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GS-2020-025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东丽支队及银河大道消防站上下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40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且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2、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供应商须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31日  至 2020年09月0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天津市东丽区雪莲路16号)B7-4。

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天津市东丽区雪莲路16号)B7-4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天津市东丽区雪莲路16号)B7-4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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