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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次线下物资(QH2001)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8 标签: 青海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8
招标业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 区:青海省
内 容:*************年第一次线下物资(QH****)招标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次线下物资(QH2001)招标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次线下物资(QH2001)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详细内容参见招标公告附件1: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次线下物资(QH2001)招标采购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需求一览表与技术规范中数量不一致时,以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分标编号

包号

分标名称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权重

技术(%)

价格(%)

商务(%)

WZ-QH2001-001

包1

001导地线

45

10

45

WZ-QH2001-002

包1

002电力电缆

45

10

45

WZ-QH2001-002

包2

002电力电缆

45

10

45

WZ-QH2001-003

包1

003电缆附件

45

10

45

WZ-QH2001-004

包1

004电缆接地箱

50

10

40

WZ-QH2001-005

包1

005钢管杆

45

10

45

WZ-QH2001-006

包1

006铁塔

45

10

45

WZ-QH2001-007

包1

007光缆及附件

45

10

45

WZ-QH2001-008

包1

008绝缘子、金具、避雷器

45

10

45

WZ-QH2001-009

包1

009电缆隧道在线监测系统

50

10

4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中发布的“2018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18年版35kV及以上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的公告)。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青海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成交)资格、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5)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位在ECP平台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1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9)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20)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2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同时参与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017年度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招标公告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供货或销售业绩累计之和(若为代理商投标则供货业绩是指代理商的销售业绩。);

3.2.2 注册资本金:要求人民币,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3.2.3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若本类物资需要相关报告,则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报告;

3.2.4认证证书:若本类物资需要生产许可证或入网许可证,则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证书,相关证书需涵盖所投产品。

3.2.5 若为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所投主要产品需取得原制造厂商授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详见本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一列。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建议谷歌浏览器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采购文件的售价:

本次谈判文件免费获取。

4.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各潜在供应商(服务商),登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建议谷歌浏览器登录),各潜在供应商(服务商)如没有账号则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注册”按钮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登录完成后点击界面正上方的“招标采购”选择投标管理进入查看招标公告,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投标,投标完成后点击左边菜单栏选择查看投标报名按钮,点击已投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重要提示:按照要求具体项目进行投标,一个供应商对应一个账号,如发现多次注册后投标后果自,如有疑问需致电0971-6076988)。

4.4供应商报价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报价应纸质报价和系统报价同时进行,系统只需上传报价,商务和技术不用上传。

系统报价请潜在供应商商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建议谷歌浏览器登录),下载投标工具后进入登录完成后点击界面正上方的“招标采购”选择投标管理进入查看招标公告,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投标,投标完成后点击左边菜单栏选择查看投标报名按钮,点击已投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对下载的招标公告进行解压后,然后左键点击使用管理员运行,点击登录,登录账户为供应商服务大厅的登录名,然后将后缀名为‘sgcc’的文件导入,然后根据要求进行报价,具体详见附件3:操作手册,如有疑问需致电0971-6076988。

4.5投标保证金

4.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投标人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担保的分标名称,如未注明,则按照其所投分标的序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核定。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包的投标价格

包的投标保证金(元)

20万以下(不含20万)

可免于提交应答保证金

20万-50万(含20万)

4,000

50万-100万(含50万)

10,000

100万-200万(含100万)

20,000

200万-300万(含200万)

40,000

300万-500万(含300万)

6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

100,000

700万-1000万(含700万)

140,000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2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400,000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600,000

4000万-6000万(含4000万)

800,000

6000万及以上(含6000万)

800,000

A.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B.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分行开出,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C.以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出。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

D.投标保证金以保险、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付款用途栏(或摘要、备注、附言)写明(如:WZ-QH2001-001   XX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如已提交给过我公司财务并无变更的,可不提供)。

收款单位: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银行帐号:2806026809100002525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办理。投标人基本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退还投标保证金请联系:韩经理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扫描件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20年9月16日15:00-17:00;9月17日上午08:30-10:00。

应答文件集中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7日10:0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3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17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在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开标,由于疫情,进行网络直播开标,请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准时观看直播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gov)”“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针对注册、网上报价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9.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810016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10.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11.其他事项

11.1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协议有效期内,卖方应严格按照订单目录供货。如发现卖方未严格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订单目录供货等不良行为的,经核实后,停止卖方供货资格,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视情节轻重处以扣减评标分值、暂停授标或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11.2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附件4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11.3因系统升级,各供应商在中标后签合同时,如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与流转的合同有出入的,以流转的合同为准。

11.4投标报价的增值税税率按13%填写,不按13%填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5青海公司将针对本批次采购的物资开展“实物ID”工作,合同签订环节增量设备标签安装相关要求如下:

根据《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推广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推广实施工作,国网物资部及省级物资部门在合同签订环节需对供应商安装增量设备二维码标签和RFID标签明确以下要求:

1.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获取实物ID编码及标签制作规范”微应用获取实物“ID”、二维码图案、《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Q/GDW 11712—2017)、《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并按照规范进行设备铭牌一体化二维码标签的制作、安装,同时安装RFID标签。

2.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应商使用“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进行设备技术参数维护。

3.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规定,RFID电子标签须使用国密算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秘钥。

4.涉及的设备种类如下:

(1)主网14类设备: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线圈。

(2)配网2类设备:配电变压器、环网柜。

(3)交流设备:充气柜、高压熔断器、消防系统(主变灭火装置)、串联补偿装置、母线、避雷针、接地网、穿墙套管

(4)换流设备:换流站换流变压器、油浸式平波电抗器、干式平波电抗器、晶闸管换流阀、IGBT换流阀、直流转换开关、直流断路器、直流隔离开关、直流分压器、光电流互感器、零磁通电流互感器、阀内水冷系统、阀外水冷系统、阀外风冷系统、直流穿墙套管、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直流避雷器、接地极、直流电容器、换流一次电抗器、阀厅空调、直流PLC调谐装置、调相机等(换流站中交流设备赋码范围参考变电站类型执行)

(5)输电设备:架空线路、物理(运行)杆塔、电缆段、电缆终端、电缆接头、电缆接地箱、电缆分支箱、交叉互联箱、避雷器

(6)配电设备:柱上开关、电缆分支箱、中压电杆

(7)信息设备:主机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辅助设备5大类26小类。

(8)保护设备:继电保护设备、安全自动装置、动态记录装置、故障信息子站、操作箱、电压切换箱、收发信机、光电转换装置、光纤通信接口装置、合并单元、智能终端、合智一体装置、过程层交换机等13类设备

(9)通信设备:SDH、OTN两类设备。

11.6投标人在完成标书制作后,需要在项目截标之前,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共信息中下载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投标信息“二维码”软件(含操作手册),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所投标包等内容并生成相应投标信息二维码图标(横版打印),打印该二维码图标(该页无需封装),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请以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为准。
(注:编制二维码文件时需填写的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信息要求按照本公告附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字段内容规范填写。)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附件3:操作手册

附件4:三方约定

 

 

 

 

 

 

 

 

 

附件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三方约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要求为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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