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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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4 |
招标代理: |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办案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 ***********,联系电话:***-********,*********回复《供应商报名登记确认函》后,确认报名成功)获取采购文件, |
项目概况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至县监察委员会办案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 ggzyjyzx2014@163.com,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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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5120222020000440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至县监察委员会办案设备采购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184400.00 | ||
最高限价 | 1844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成交供应商于签订合同5日内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8月28日到2020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 ggzyjyzx2014@163.com,联系电话*** | ||
*** | 网上下载。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第1开标室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09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项目编号:LZCXJ[2020]019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按照川疫指发〔2020〕17号文件要求提供的《四川省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护检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将会拒绝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代表应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到达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措施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交易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本询价文件不作另行更正。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至县监察委员会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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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资阳市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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