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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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车维护维修业务比选邀请书 **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维护维修业务 二、比选项目概况:**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维护维修业务,以下为我司公务车列表: 建安公司公务 |
关键词: | 公务车 公务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车维护维修业务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维护维修业务
二、比选项目概况: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维护维修业务,以下为我司公务车列表:
建安公司公务车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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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 |
车型 |
车辆型号 |
备注 |
1 |
川TX7171 |
克莱斯勒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1C3H8E3G |
进口 |
2 |
川TX6397 |
长安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SC7186A |
国产 |
3 |
川TX7093 |
长安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SC6469B4 |
国产 |
4 |
川TX8589 |
松花江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HFJ6392BE4 |
国产 |
5 |
川T19428 |
江铃全顺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JX6571TA-M3 |
国产 |
6 |
川TX6610 |
别克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SGN6531ATA |
国产 |
7 |
川TX7103 |
日产贵士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5N1BV28U |
进口 |
8 |
川TX7750 |
长安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SC7141BYB4 |
国产 |
9 |
川TX6639 |
长安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SC7186A |
国产 |
10 |
川TX6973 |
东风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EQ6381LF6 |
国产 |
11 |
川TX6906 |
大众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SVW7183FJ1 |
国产 |
12 |
川TX8965 |
长安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SC7163B4YB |
国产 |
13 |
川TX8633 |
五菱牌 |
小型普通客车 |
LZW6432KF |
国产 |
三、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 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书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申请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除处理。
六、比选结果另行通知,发起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六、发起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业务联系人:周雅宁 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7日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二、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正本1份(含总报价、资质文件);
3、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
4、提交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
(二)答疑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比选申请人。
(三)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比选报价单格式
建安公司公务车日常维修常用配件及工时费报价样表(川T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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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配件名称 |
型号 |
单位 |
单价 |
所需数量 |
材料费 |
工时费 |
总价 |
备注 |
1 |
空气滤芯 |
|
只 |
|
|
0 |
|
0 |
|
2 |
机油滤芯 |
|
只 |
|
|
0 |
|
0 |
|
3 |
燃油滤芯 |
|
只 |
|
|
0 |
|
0 |
|
4 |
空调滤芯 |
|
只 |
|
|
0 |
|
0 |
|
5 |
冷媒 |
|
罐 |
|
|
0 |
|
0 |
|
6 |
空调蒸发器 |
|
套 |
|
|
0 |
|
0 |
|
7 |
机油 |
|
升 |
|
|
0 |
|
0 |
|
8 |
刹车片(前) |
|
片 |
|
|
0 |
|
0 |
|
9 |
刹车片(后) |
|
片 |
|
|
0 |
|
0 |
|
10 |
刹车盘(前) |
|
副 |
|
|
0 |
|
0 |
|
11 |
刹车盘(后) |
|
副 |
|
|
0 |
|
0 |
|
12 |
制动液 |
|
瓶 |
|
|
0 |
|
0 |
|
13 |
减震器(前) |
|
只 |
|
|
0 |
|
0 |
|
14 |
减震器(后) |
|
只 |
|
|
0 |
|
0 |
|
15 |
火花塞 |
|
只 |
|
|
0 |
|
0 |
|
16 |
点火线圈 |
|
副 |
|
|
0 |
|
0 |
|
17 |
电瓶 |
|
只 |
|
|
0 |
|
0 |
|
18 |
轮胎 |
|
只 |
|
|
0 |
|
0 |
|
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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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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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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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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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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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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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所提供的配件均必须为正厂配件; |
备注:报价(不含税)栏填写本次比选价格,且必须在报价栏盖上公司鲜印。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公章。
3)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2020年8月31日)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2) 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五)1、评审工作由比选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小组负责,采用最低价法。
2、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
3、比选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第三部分 合同及协议
建安公司干线运输服务合同(本部)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1.1-简介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在地(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所属公务车维修维护服务达成协议(以下简称公车维修),若乙方报价中规定的任何条款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时,以本合同的条款及条件、价格、操作协议等为准。
本合同基于建安通用条款与条件,若通用条款中的任何规定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公车维修服务。
第3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按约定提供了服务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3.2乙方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服务造成的货物的损坏/遗失、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损失(损失计算标准以甲方财务部发布的数据为准)。
3.3由乙方对其在甲方工作的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责任。
3.4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与其人员的法律关系。无论如何,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人员,与甲方无论如何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关系、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3.5所有与乙方合作为甲方服务的第三方,必须经由甲方对其的资质、信用、能力等方面的审核。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立即撤换。
价格构成明细清单见附件《建安公司公务车日常维修常用配件及工时费价格表》,本价格为年度不含税价。
第5条-操作
乙方按照《建安公司公务车维修维护操作协议》中确定的内容对甲方提供服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操作协议中的内容,甲方有权对协议内容进行增补/修订。
5.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公车维修服务,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按照实际业务发生量支付给乙方,乙方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上月费用清单和原始凭证,并给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核对挂账后次月支付乙方相应款项,付款方式为现金,税率为13%。
5.2票据要求:乙方向甲方出具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原始单据真实有效,同时保证相关结算标准与甲方所核定的一致无误。如因票据不实及乙方不诚信等原因而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立即终止/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5.4乙方经甲方考核,年度综合评估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力终止/解除合同。
本合同与《廉洁共建协议书》、《建安公司公务车维修维护操作协议》、《建安公司公务车日常维修常用配件及工时费价格表》等共同构成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协议内容。如本合同与附件发生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的禁令或行为、骚乱、战争、公共混乱、劳工混乱、运输或其他公共事业供应的停止或中断、流行病、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汐、异常或其他自然灾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合同引起的争议,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属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任何一方都有责任对对方的相关信息、数据及程序附件互相保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但不含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运费单据,查人、付款人、顾问或其他需要了解服务信息并能妥善保守机密的人员)。
7.4.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7.4.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3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就《廉洁共建协议书》、《建安公司公务车维修维护操作协议》、《建安公司公务车日常维修常用配件及工时费价格表》等无分歧意见,则双方以议价形式确定《建安公司公务车日常维修常用配件及工时费价格表》后续签合同。如未能及时续签合同,甲方应按上年度合同价的90%进行预结算,以便乙方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7.4.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乙代表签字:
日期 :
建安公司公务车维修维护操作协议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车辆送到乙方修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修理质量严格按照各级维护和修理等级规定的作业范围、标准进行维护和维修,做到服务热情周到,高度重视维修质量,并设“三级检验”,即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确保修理质量。
2.乙方定时上门对甲方所有车辆进行免费检查。
3.经乙方修理出厂的车辆,质保期内属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若因乙方提供汽车配件质量原因造成早期损坏,按照行业规定,属于乙方责任的(电器产品、玻璃、轮胎除外)由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全额费用。
5.乙方健全维修登记制度。认真登记送修单位名称、车型、车号、行驶里程,维修项目,送修人及电话号码等。
6.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查找出问题后经甲方认可同意后进行维修。
7.乙方车辆在修理过程中若需更换大的总成,必须与甲方联系,提出修理建议,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更换。
8.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及时施救修理服务,保证甲方正常用车。
9.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增项维修工作。
10.乙方所换配件是正厂件,如用替代品,须向讲明原因,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承担。
11.费用结算以价格表为准(另见附件价格表),每月末乙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审核挂账后,次月付款。价格表中未涵盖的,由双方确定后进行结算。
12.甲方负责承担经甲方同意后修理产生的工时费及材料费。
13.按照双方约定车辆修理完工后,甲方驾驶员必须签字认可。
14.若因乙方已告知甲方驾驶员保质期内的注意事项,驾驶员未遵循注意事项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损失,其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 年 月 日起 到 年 月 日止,如要续签,待双方商定。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
六、 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执行。
七、甲方有权利对该协议内容进行增补/修订,但必须及时告知乙方。
甲方:(鉴章) 乙方:(鉴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