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高桥镇学前一村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供应商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桥镇学前一村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6-237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WLZB-2020082603)
3、预算编号:01-20Z033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高桥镇学前一村,涉及小区业主工1075户,建筑面积约60689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为:屋面、墙面、共用部位、给排水系统及其设备整修,绿化补种及小区附属设施完善。项目总投资1820万元,其中建安费1596万元。本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建设项目全过程。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元(国库资金:5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55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建设项目全过程。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2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如是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供应商具有的资质。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27 17:00:00至2020-09-0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0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09 1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8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8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唱标资格。2.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提交至代理人员。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按有关规定当场无法解密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单位进行签收,并及时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137 |
邮编: |
20001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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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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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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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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