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动自行车车牌证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动自行车车牌证购置项目(项目编号:HB020-CG023)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09月 18 日 09 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HB020-CG02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动自行车车牌证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635,000.00 元
最高限制单价:人民币 5.45 元/套
采购需求:每套中含电动自行车号牌(含固封装置)、电动自行车行驶证、行驶证塑封膜、行驶证证夹、号牌激光防伪、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卡片等各一个。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具体交货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2 8 日 至 2020年0 9 月 0 3 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3: 3 0 至 1 6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09月1 8 日 09 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 户 行: 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账 号: 8000010135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