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Y20-XA310-WZ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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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8.27 |
截止日期: | 2020.09.18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年可调式天然气井安全装置一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 |
关键词: | 油田 气井 |
招标编号: ZY20-XA310-WZ52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第四采气厂2020年可调式天然气井安全装置一批物资采购项目”为 第四采气厂(简称)第四采气厂2020年数字化信息中心气井智能控制示范区建设材料,计划上报已审批,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委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中标人作为拟签约供应商,预算(估)金额约:62.15万元(注:预算(估)价及所涉及报价均含13%增值税及运杂费),采购明细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2 招标范围:
大 类 |
中 类 |
小 类 |
品名 |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 称 |
编码 |
名 称 |
22 |
石油专用 |
2205 |
采油、采气 |
220599 |
其它采油、采气设备 |
22059949 |
可调式天然气井安全装置 |
2.3 验收要求:中标单位及拟签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关于修订长庆油田重要物资监造目录及必检物资目录的通知》中通知要求参照附件目录对投标、商谈物资中涉及强检、必检的物资进行第三方检验(测)并获取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否则我方验收、合同等业务岗将拒绝办理验收入库及结算等手续(具体业务等问题请及时与我方验收岗进行对接)(投标或响应时需对此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此条不作为本项目否决条件),目录详见,附件2:长庆油田分公司必检物资目录。
2.5 交货地点:第四采气厂(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乌审旗区域物流中心或指定地点。
3.1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具体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质文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标的物主要部件类别(阀门或石油设备),或可参照本章“二、招标范围”;涉及组装、撬装部件(设备)且属于外购部分应提供所购产品厂家(生产商)相关资质文件及产品渠道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TSG08-2017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阀门),根据最新分类标准A1\A2级均可)。
3.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期间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综合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被暂停、取消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或供应资格的供应商且在处理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以上两个网站的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否决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7日至2020年09月02日,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仪式。
5.1.1 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5.2.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5.2.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5.2.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09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2020年可调式天然气井安全装置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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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Y20-XA310-WZ520 |
货币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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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流水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投标最高限价 |
技术要求 |
拟推荐生产厂家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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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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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4623270 |
可调式天然气井安全装置 DN65 25MPa |
套 |
10.0 |
62,150.00 |
621,500.00 |
第五章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可调式天然气井安全装置 SH/TJQD-350-00术规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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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采气厂乌审旗区域物流中心(信息中心专项计划)联系人*** |
***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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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500.00 |
大写: |
陆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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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目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相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为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含13%增值税、运费、服务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票制结算);
3.投标人提供产品满足《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标的物不限制品牌及厂家,以上《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料描述及技术要求中所(如)涉及厂家、品牌(为历史供应商),是基于技术要求描述的需要,仅作为参照、参考,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等同于或优于上表技术要求,同时应充分考虑与现场设备兼容性匹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