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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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平台 药品 |
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按上级部署,前期我中心开展了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交易药品配送关系建立等工作,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确定了交易药品新的配送关系。新配送关系将于2020年8月30日起上线运行。
新配送关系上线运行后,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配送企业做好备货和低价药产品的挂牌工作;医疗机构需重新设置交易药品的配送企业,根据配送企业挂牌信息重新勾选低价药产品;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联系和督促配送企业做好交易药品的备货和供应工作,协调配送企业做好低价药产品的挂牌工作,低价药产品挂牌价格不得高于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且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