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
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岭泉镇前柴沟村柴沟桥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岭泉镇人民政府地址:***岭泉镇政府驻地(***岭泉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岭泉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区)阳光新路**号泉景雅园商务大厦****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岭泉镇前柴沟村柴沟桥建设工程 | 1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handong.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报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83.200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