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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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8 |
招标业主: |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 | 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实施“消除视觉贫困,打造宜居乡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CS**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设计 |
镇原县实施“消除视觉贫困,打造宜居乡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0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0-CS26
项目名称:镇原县实施“消除视觉贫困,打造宜居乡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
预算金额:125(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拟在镇原县城至西峰三条主要道路(镇北路、G327、S318)沿线城关、屯字、上肖、太平、临泾等5个乡镇涉及14个村组实施“消除视觉贫困打造宜居乡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项目设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质证书(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被授权人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时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信用平台,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若获取招标文件提供资料不完整或与后审资料不符,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8-28至2020-09-03,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四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9-08 09: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0-09-08 09: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