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3.2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 2020年9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时间内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上传到邮箱lnzb119@163.com,留好联系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工业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880010400190127852127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