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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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31 |
招标业主: | 青岛市公安局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项目方信息 项目方名称 ********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方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项目方地址 **省*****区**路***号 中介服务信息 项目名称 **一路(黄河三路至青威路)综合整治工程交通设施设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建筑 |
关键词: | 交通设施 设计 路 |
项目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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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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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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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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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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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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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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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鹤山路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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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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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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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一路(黄河三路至青威路)综合整治工程交通设施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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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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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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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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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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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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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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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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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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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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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1、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2、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参加投标单位熟悉即墨当地情况,并具有相应智能交通项目设计经验,以签订合同原件为准(中标签合同时需提供); 3、投标单位应熟悉即墨交警大队对智能交通、交通标志、路口渠化的设置要求,熟悉即墨交警大队、青岛市交警支队、青岛市公安局等相关网络及平台架构,要做到能够无缝接入现有各个应用系统; 4、需安排2名人员驻场,提供相关设计服务,满足甲方工作需要;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报名申请;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接受子公司或办事处的报名申请; 7、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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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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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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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充分考虑即墨交警大队的日常管理需求,对泰山一路(黄河三路至青威路)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设计内容包括:更换交通信号机3处,信号灯杆件迁移2处,改造人行灯1处,电子警察杆件更换、迁移4处,改造电子警察1处,新建视频监控4处,新建交通标志26套,全线中央隔离护栏、配套交通标线、网络传输、土建工程及后台中心软硬件设施扩容。 二、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委托方要求高质量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一次性通过财政评审,取得财政部门批复文件。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行为,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根据工期延误时间扣减合同额直至终止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2、中标单位确定后次日需向项目方提供资质要求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将视为违约,项目方有权单方面申请废标,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3、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服务内容及借用资质承揽合同,一经发现,将视为违约,项目方有权单方面申请废标,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管理部门备案。 4. 项目预算价格为暂估价,最终以财政部门批复的费用价格为准。 5.工期要求:中标确认后5天内完成所有设计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