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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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2 |
招标业主: |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
地 区: | 鄂托克 |
内 容: | 项目名称: 第三采气厂****年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三采气厂****年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第三采气厂****年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为第三采气厂****年第三采气厂****年气田维护项目。服务范围:苏里格指挥中心**#公寓 |
项目名称: | 第三采气厂2020年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第三采气厂2020年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第三采气厂2020年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为第三采气厂2020年第三采气厂2020年气田维护项目。服务范围:苏里格指挥中心16#公寓楼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第三采气厂第一、第二、第四、第五天然气处理厂倒班点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苏里格消防大队太阳能制热系统维护。需求1名服务商,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1.4服务地点:内蒙古乌审旗苏里格指挥中心、陶利镇第一处理厂倒班点、乌兰陶勒盖苏里格消防二中队、鄂托克前旗昂素镇第四处理厂倒班点、陕西定边县安边镇第五处理厂倒班点。 1.5资金来源:厂操作成本。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CQ3-F036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制造商为标的物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场所提供工商登记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设备提供铭牌、购置发票等);有生产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质检结果等详尽的材料;有制造厂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2.3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信誉要求: 2.4.1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2.4.2服务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1 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总部管理或长庆油田分公司或招标人因质量问题、违约失信等行为处于供货暂停期内或被暂停、终止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5.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5.3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5.4 2017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31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谈判时间:2020年9月2日0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