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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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8 |
地 区: | 辽宁省 |
关键词: | 文化宫 档案馆 监理 道路 路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抚顺县通达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对 抚顺县档案馆、文化宫区域庭院、道路、管网工程监理(项目编号:LNYC2020-0827-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施工图以内全部内容监理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9043.18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9043.18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 日 16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8 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格式。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顺县通达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苏文军、郭晓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
传真:024-56622560 邮箱地址:***
开户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370811201020002686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