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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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7 |
招标业主: | 富锦市交通运输局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附件*招标公告-********_***路网改善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docx 项目概况 ********_***路网改善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关键词: | 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2020]0155
项目名称:富锦市交通运输局_富锦市路网改善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7年,其中工程1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其中乡镇农田道路维修工程运营期为10年;工程2建设期1年,运营期16年;工程3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注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条款要求)。2.社会资本方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重合同、守信用,具有社会责任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3.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4.凡列入到诚信、环保、安全等“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5、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为本项目融资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如贷款承诺函),且授信额度不低于43674.88万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6、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即社会资本方),要求同时具有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能力,拟以项目公司直接发包方式(不再招标)能够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须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需具有建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但不限于以下条件:6.1.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五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揽1项公路工程投资建设PPP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6.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6.3近五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施工任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7.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期)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条款要求)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8.1.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2家;8.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3.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为基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8.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8.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8.6.联合体所有成员在项目公司中必须持股(待中标人产生后,签订合同时明确持股比例,投标文件中可不做相关说明)。注:如核实潜在投标的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8日 至 2020年09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方式:网上报名后现场购买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先锋国际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院内(哈尔滨广告产业园)11栋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锦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合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