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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镇江市招标 卫生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7
截止日期:2020.09.22
地 区:镇江市
内 容:******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臭氧治疗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府巷*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下午** 点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
关键词: 卫生
 
招标公告正文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臭氧治疗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南府巷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下午14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379号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润采20200765

3.项目名称: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

4.采购预算:30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采购只面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医疗器械注册的,需提供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2)境外生产的投标设备提供美国FDA证书或欧洲CE证书(复印件)。

   (3)投标货物为进口设备的,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4)提供原厂家的技术参数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强制性认证(如3C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3日 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南府巷2号(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售价: 本套采购文件(纸质)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注意是小微企业,不含中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发售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

(3)“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中心出具)

(5)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部门(分散)采购公告”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

(6) 供应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已经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9月2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接受进口产品为主进行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经江苏省政府采购业务审批平台进口产品申报批准及镇江市财政局审批(镇财购进口复[2 0 2 0 ]0 0 0 43 号)同意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准予采购进口产品。

 

3、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4、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8、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联 系 人:赵丽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27日

附件: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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