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8.27招标公告 > 江山苑小区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L3206230340000004001002)

江山苑小区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L3206230340000004001002)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8.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8.27
截止日期:2020.09.09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苑小区居住区**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苑小区居住区**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kv供配电工程
关键词: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江山苑小区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山苑小区居住区10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东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0kv供配电工程电气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江山苑小区。

2.1.2项目规模:本项目2个标段,分别为标段一:低压柜;标段二:低压电缆。

2.1.3合同估算价:标段一262万元、标段二720万元。

2.1.4交货期要求:一、二标段中标后2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投标人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标段一:低压柜

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MNS);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MNS);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MNS)。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标段二:低压电缆

电缆生产许可证;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电缆检测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电缆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交货期满足公告要求;

3.9所有技术条款满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筑标准》的承诺。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1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8月27日至 2020 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如东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A栋204室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17712238690

电  话

1665173076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0 年 8 月 27 日


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投标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的试验报告

电缆生产许可证;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电缆检测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电缆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电缆生产许可证;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电缆检测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KV电缆专业检测报告。

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

企业履约情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5

交货期

满足公告中要求

交货期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6

承诺函

所有技术条款满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筑标准》的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所有技术条款满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筑标准》的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注:上述(1)~(6)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以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如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无相应的模块,请将资格审查部分及商务标部分中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有任何缺项、漏项的投标报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4、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情况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其他

5.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5.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

签字)的;
(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

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

算和支付办法的;

(13)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
(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货物(清单)名称、技术参数不相同的;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货物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

况的;
(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
(2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的。

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正文.pdf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