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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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中学招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号硅谷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ZZC****-C*-*****-HCJS 项目 |
关键词: | 中学 食品 |
项目概况
象州县石龙中学招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BXZZC2020-C3-00834-HCJS
项目名称:象州县石龙中学招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象州县石龙中学招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蔬菜类、禽蛋类、肉类、冻品类、鲜活水产品类、大米、米粉、面制品、豆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配送。),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获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时间:2020年9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名 称:象州县石龙中学
地 址:***
联系人:班小民联系方式***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名 称: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
采购人名称:象州县石龙中学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