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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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永信”)受*****区精神病防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亮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XZC-ZB****-*** 项目名称:**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亮化项目采 |
关键词: | 防治 |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南京永信”)受南京市溧水区精神病防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溧水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亮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XZC-ZB2020-117
项目名称:溧水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亮化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5万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南京市溧水区精神病防治院易地搬迁改扩建项目景观工程,位于南京市溧水区,包含门诊楼、公寓亮化工程,具体包括洗墙灯1388套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7日至 2020年 09 月02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
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报名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也可在线报名。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1046547361@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人员。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0年 09 月 09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0年09 月 09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9 月09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 0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