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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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1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人民医院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基于重症医学的创伤救治协同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省***高新区高新路**号瑞欣大厦*楼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ZCGK-****-*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医院 |
陕西省人民医院基于重症医学的创伤救治协同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16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CZB2020-ZCGK-0735-1
2、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基于重症医学的创伤救治协同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陕西省人民医院基于重症医学的创伤救治协同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项目概况: 基于重症医学的创伤救治协同及管理系统采购1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21 00:00:00 至 2020-11-1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02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A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16 14: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A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陕西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