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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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2 |
招标代理: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门市 |
鹤山市公安局租用执法执勤车辆保管业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784-202007-026-0016
项目名称:鹤山市公安局租用执法执勤车辆保管业务
预算金额: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鹤山市公安局租用执法执勤车辆保管业务
2、 标的数量:5年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鹤山市公安局租用执法执勤车辆保管业务(采购编号:HS20391BG61)服务内容:鹤山市范围内的暂扣车辆保管、放行、建档、统计等工作。
4、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8年年度(或2019年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0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150
2020年9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供应商账号后方可在网上进行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平台”自行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顶部“操作指引”-“政府采购”中的《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项目报告流程图》。
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以转账或电汇、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60208572920002098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太阳广场支行 )。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2.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3.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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