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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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新冠疫情防护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珞狮南路***号明泽丽湾*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C-WHZC-******* *、采购计划备案号:J |
【项目概况】
新冠疫情防护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WHZC-20200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081836-0405
3、项目名称:新冠疫情防护装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1.513(万元)
6、最高限价:151.513(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5个日历天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营业范围须包含医疗器械方面;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医疗器械管理的,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的证明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证),且以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的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2020年5月-2020年7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27日至2020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且与原件一致)获取招标文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交,否则视为不合格,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其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项目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建一南路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7227406